新职员入职的时候一般都要经过试用期,通过试用期,给公司和职员本人一个适应的阶段,看看能否进一步胜任职位。而且,试用期不同于实习期,试用期间是有薪资发放的,而且薪资发放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事实上,试用期的薪资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依据国内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薪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资或者劳动合同薪资的80%,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资标准。
除此之外,总的来讲,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有以下权利:
1、获得薪资报酬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国内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的80%,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资标准。
2、享受社会保险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拒绝解约权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的权利也与上述劳动者的“拒绝解约权”相重合,只须试用期间劳动者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就能理解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在实质中,劳动者并没上述情形之一,或是有上述情形,但不符合紧急情节的,譬如说在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方面,如果是劳动者违反状况并不紧急的,那样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立即跟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关系的。如果不可以判断我们的行为是不是达到紧急程度的,建议触有上述六条之一的劳动者最好先咨询下劳动法专业律师,让其判断下自己目前的状况是不是已经满足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