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生借助寒假的时间,为减轻家庭负担去做寒假工,结果由于公司防护手段不当,或是自己工作不小心,致使身体受伤。不过,由于是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受伤,所以以为是企业的责任。假如确定是企业的责任,那样其要支付医疗费,并且寒假工可以索赔。
第一,寒假工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在工作时受伤不可以根据工伤进行处置。
第二,由于寒假工为工作受伤,公司不可能对此一点责任都没。所以,实践中,一般该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公司不愿支付的,可以根据法律渠道向其索赔。
不过,由于打寒假工期间受伤不是工伤,公司承担医疗费是根据人身损害事故处置,而不是根据工伤赔偿处置。
假如公司不愿赔偿的,受伤的职员应该注意准时采集证据,损失较大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置。
并且,具体地,倡导人身损害赔偿时包含以下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生活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寒假工工作时受伤的,由于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对人身伤害赔偿将由双方协商达成。所以,假如协商很难达成一致,并且双方产生争议,争议较大的,一方可与时去法院起诉。并且,损失较大,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