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职员因工作受伤公司要赔偿,但在劳务外包工作中,职员不小心被机器割伤、刺伤,或者因工作缘由发生其他伤害,由于是劳务外包关系,所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都推卸责任,拒不负责受伤职员的赔偿成本,紧急伤害职员的合法权益。
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职员受伤后,可需要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块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职员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职员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职员可以倡导以下的工伤赔偿成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8、工伤伤残待遇;
9、工亡待遇标准。
若发现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都推卸责任的,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手段:
1、找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协商;
2、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最后,在劳务外包工作中职员受伤后,有的职员很难确定最后负责的公司,所以会不了解如何请求赔偿。并且,假如找其中一个公司倡导赔偿,双方都“踢皮球”,那样职员或许会愈加难办。因此,假如受伤较为紧急,或者涉及的职员较多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