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工伤的职工不只要面临身体上的巨大痛苦,还要承担巨额的治疗成本。不少单位在这时总是都推卸责任,不考虑职工的死活。假如遇见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如何解决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知道。
发生工伤后假如用人单位拒付医疗费。大家可以依赖以下法律渠道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需要支付。
国家拟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的强制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成本。”可见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是有法可依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反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准时调查,根据规定处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状况推行劳动监察。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这个办法可以说是较简洁的。
2、可以先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
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诊疗费达成共识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需要法院发出支付令,这种方法也是比较快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情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按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假如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支付,受伤职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就能大大的缩短争议的时间尽快解决劳动者的医疗费问题,使受伤职工能尽快得到更好的治疗。
3、需要劳动仲裁。
在这又存在两种状况,、假如争议的表达金额不大,在仲裁时可以一裁终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实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见假如受伤职工需要支付工伤医疗费,是可以一裁终局的,如此使裁决能尽快生效,工伤医疗费能得到尽快的落实。、假如争议金额较大,不适合一裁终局那样就要走普通的劳动仲裁程序,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需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在以上三种方法都解决不了的状况下,不能已提起的程序。较浪费时间间和精力。
不论是哪一种劳动仲裁程序,受伤职工在仲裁时都可以需要先予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实行,移送人民法院实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仲裁庭裁决先予实行的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实行将严重干扰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实行,可以不提供担保。”对于急切需要医疗费的受伤职工可以需要先予实行,上述法律规定给大家提供了法律依据。
4、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这是劳动者的最后救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发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四种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救济自己权利的合法渠道。我们在此提醒各位劳动者,假如遇见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的情形,绝对不要冲动行事,要通过合法适当的渠道向单位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