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由于单位过错致使劳动者离职,要给经济补偿金。并且,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法定标准计算,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先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所包含的范围。
第一,经济补偿金包含计时薪资或者计件薪资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第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具体如下:
1、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规范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假如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薪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就得按劳动者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并且,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最后,确定经济补偿金标按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用人单位克扣拖欠薪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或支付低于当地薪资标准的薪资报酬的,用人单位要加发薪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可以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高于六个月薪资的医疗补助费。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未主动也没过错的,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假如双方对补偿金产生争议,并且争议较大的,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置。如果是依赖自己很难解决的,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