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时候受伤,公司去申请工伤认定并被确定工伤后,下面就能拿着工伤赔偿进行治疗。但,有公司不积极申请工伤,转而为安抚职员情绪,跟职员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之后也未真的推行该赔偿协议,结果致使受伤会职员权益受损。而职员为维护自己权益,就将工伤赔偿协议作为工伤认定的证据。
工伤赔偿协议能否作为工伤认定的证据,需要先确定工伤赔偿协议在法律上的证明力。而在一般情况中,工伤赔偿协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必要时可以作为认定工伤的直接证据。
但,工伤赔偿协议要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需要:
1、双方自愿自主签订,假如一方有受胁迫等情形,那样即或许会被依法撤销。
2、注明双方当事人详细情况、含有工伤基本经过和结果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名盖章等内容。
另外,职员受伤发现错过申请工伤的时间,并且公司那边需要负担主要责任的,即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第一,因过了工伤认按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的方法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第二,假如仲裁机构拒绝受理或对仲裁结果不认可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所在公司承担损赔偿责任。
当然,职员倡导工伤认定损失时,可以将工伤赔偿协议作为证据用,但单凭这份协议并不可以直接证明单企业的过错,并且也不可以直接认定职员遭受的损失,所以职员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有关的事实。另外,无论是仲裁还是起诉,必要时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