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同居是否会罚款或者拘留
非法同居虽然有违社会公德,但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会被罚款或者拘留,但涉及到卖淫嫖娼的会被行政拘留、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假如涉嫌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依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什么是非法同居
按现在法律来讲,非法同居这一定义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其严格的区别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定义模糊不清。
那《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推行)对“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处罚并非直接的,而需要是以出现了“致使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首要条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推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严格来讲,这并非对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行为的处罚,而是一种法定的离婚情形。
3、“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与重婚罪有什么区别?
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
不以夫妻名义是要紧不同之一。当然,目前的“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这个定义不完全包含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需要需要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依据“别人”是不是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别:前者可以区别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别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种类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国内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