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重视孝道,但现在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确常常出现,特别是多子女的老人发生无人赡养的纠纷概率更高,子女之间相互推诿赡养责任。事实上赡养老人是法概念务,作为子女不可以拒绝承担该义务。
赡养爸爸妈妈是法概念务,一般都不能拒绝,但,会存在一些状况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保持当地基本生活质量的;
3、爸爸妈妈对子女有紧急犯罪行为,譬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紧急的、丢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注意: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能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可以免除。
由此是否了解,生活不可以自理的子女可免除给付赡养费的义务。那样哪种状况是生活不可以自理?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1、生活完全不可以自理,是指生活不可以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着装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可以自理的情形;
2、生活大多数不可以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着装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可以自理的情形;
3、生活部分不可以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着装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可以自理的情形。
生活不可以自理的子女一般可能遭到政策上的照顾,譬如会有一些补偿金等,但这类不可以作为赡养老人的收入,只可以用于自己,由于老人赡养问题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置,或者可到当地民政部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