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财产公证对于保障一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是有好处的,目前不少人夫妻结结婚以前也会做有关的财产公证,不过不少人对于公证不太知道,以为结结婚以后就不可以进行结婚以前财产公证了,其实不是的,不论是结婚以前前还是结结婚以后,都可以进行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相比于了解何时可以办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了解什么更需要进行结婚以前财产公证反而对当事人更有好处。现实日常不少人都弄不了解结婚以前财产是否应该进行结婚以前公证,以下四种情形根本没必要去作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1、结婚以前一方已经获得产权证的。
由于目前的婚姻法规定结婚以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肯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一同财产。
2、结婚以后所住房子为自己爸爸妈妈的房子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子产权证为准。
由于这样的情况下房屋在哪个名下就是哪个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一同财产,不可以分割。
3、结婚以前已经出货了全部房款,结婚以后才能拿到房地产证的。
这样的情况并不以拿到房地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不然显失公平。
4、结婚以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假如当事人双方有以下两种状况,强烈建议去作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1、结婚以前,一方出资购房,他们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他们名下的;
2、结婚以前双方一同出资购房的;
对于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方面的法律常识不熟知的,或者没时间和精力去解决此事的,建议可以找个结婚以前财产公证专业的律师咨询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