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结束婚姻的另一渠道,不过到法院起诉离婚,要符合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条件,一旦不满足起诉需要即会被驳回。并且,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然证据不足,最后也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因此,起诉离婚被驳回,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处置:
1、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此一审判决不予离婚即不会生效。
并且,提起上诉需要提供新的证据,而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2、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需要继续离婚并不可以协议离婚的,可以过六个月后第三起诉离婚。
不过,起诉离婚时应该注意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需要是与原告具备合法夫妻关系;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是选择的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其实对于不少离婚案件,首次起诉离结婚以后不会被判离,所以需要得满足离婚的条件,并要提供可以予以证明的证据。假如有非离不可的原因,又苦于找不出证据证明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善于处置离婚纠纷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