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会相互赠送礼物物,有时还会赠送的礼物包含贵重的首饰、数码商品等。假如最后双方没能走到一块,那样赠送礼物物的一方或许会需要他们返还礼物,但并非赠送的礼物可以作为彩礼需要返还。
赠送礼物物事实上是一方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作为赠与一方是不可以随便需要返还的。不过在情侣之间,赠与一方总是是抱着于他们结婚的目的来赠送礼物物的,假如说最后不可以结婚的话,一般需要他们返还礼物,因此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假如想解决该类纠纷,此时就应该先分清礼物的目的性。
依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赠与不可以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他们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一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成本。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所以,并非说双方最后没结婚,送礼物一方就能需要他们返还礼物。应该先判断赠与行为的性质,假如涉及贵重礼物,关于返还请求不知怎么办的话,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他们返还财物。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可以事前咨询一下彩礼返还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