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恋爱多年并到了谈婚论嫁程度的一方忽然提出了分手,他们无疑是很难同意,感觉自己多年的感情白白付出,结婚多年的人亦会由此感受。但无论是分手还是离婚,一方会有提出青春损失费的想法,其实这个是没法律依据的。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总是会感觉自己为了家庭付出那样多,男方理所当然要负责。女方的原因是:老婆把自己那段最好的青春岁月送给了老公,也把我们的全部生活寄托在老公身上,目前,如何可以如此不负责任的说离婚就离婚呢?再说了女方并没做错什么,离婚理由实在荒诞,让女方和女方爸爸妈妈根本没办法理解也没办法同意。
其实在处置夫妻关系上,先抛开感情层面,特别在处置财产和赔偿方面。应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如此可以防止一些无谓的争执,国内《婚姻法》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青春费也不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需要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办法律依据。
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倘若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而不是只有女适才有损失,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它会伴随时间的经过而消失,即便不结婚,青春也会消失,不会停留在某一时刻。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假如遇见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假如自己想给,那当然是没问题,假如不想给,是可以拒绝,即便他们起诉,也奈何不了你;
若是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一方,建议可以舍弃,可以通过咨询离婚赔偿专业的律师看能否获得更多夫妻财产,律师会为你剖析能否争取多分财产,或者存在索要赔偿的情形,这个具体要看每个个案而定,建议去找个离婚赔偿专业的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