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容易见到的纠纷,其中关于伤残级别的鉴别是大家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生活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要紧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别机构作出鉴别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别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本文整理了有关法律条文与常识,为你提供肯定的参考。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别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成效为依据,认真剖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依据伤残的实质状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使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别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在全方位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打造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办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定义并打造了功能丧失的计算办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推行后,对多处伤害导致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依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办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质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别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律图我们为你整理这篇文章,期望能更好的帮忙你知道关于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别,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