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在现实日常,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因为这类人平常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赖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总是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不承认,他们就会由于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没办法举证而败诉。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需要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大家都了解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民法典》第677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实质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借款人提前还款与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了解。
3、借款利息不能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通常来讲,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日常有些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导致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对于签订民间借款合同必须要有纸质的书面合同,预防在日后产生非必须的纠纷,另外对于利息有关内容,也要标注了解,当然利息也要遵守国内的法律内容,不要超越法律标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