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的健全使得更多人使用方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权利,离婚案件中不少就是一方觉得只须起诉法院就会判离婚,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没办法调解时才会判决离婚,而夫妻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规范之一。
分居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要紧证据之一,分居一般要拥有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的条件。现在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虽然不在一块住了,但不是由于感情不和缘由,而是由于其他缘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譬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由于有工作地址的原因,法院非常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夫妻长期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很多人不理解假如夫妻长期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肯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没有两性生活的一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另外。假如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很难认定分居,比如一旦一方不承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两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对于夫妻如何才算分居,应依据具体状况而定: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由于遭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部分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假如另外一方否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别人非常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可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些夫妻由于就业、学习等是什么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可能不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没有两性生活的一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假如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需要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信件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正是由于认定分居需要依据不一样的情形来剖析,所以假如夫妻一方想通过起诉离婚,最后可以咨询一下分居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