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中的一方为了可以获得多一点的财产而将财产进行隐匿转移,这个时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那样该如何进行申请呢?需要什么条件呢?律图我们就为大伙整理出来,欢迎大伙浏览,谢谢。
1、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一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状况紧急、火烧眉毛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缘由,使法院的判决不可以实行或很难实行的,可以参考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手段,以保证判决的顺利实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推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内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一同财产采取保存手段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手段可能导致的范围内,依据实质状况,确定适当的财产担保数额”。
2、怎么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手段的,需要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手段。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手段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能采取保全手段,对案外人善意获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财产保全手段。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实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使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公告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手段;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不可以实行或者很难实行的案件,可以参考他们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手段。
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全部内容,期望对你有所帮助。夫妻感情破裂筹备离婚时,出于各种目的私自隐藏、转移、处分财产的状况不少。想要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采取财产保全手段是需要的。而且采取这种手段的时间都比较紧迫,但程序却非常冗杂。遇见这种情况,立刻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