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总是会使得一段婚姻走到尽头,难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来讲,一方结婚以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可以分割的,但结婚以前财产总是会结婚以后一同财产混同,这总是是纠纷所在。
夫妻之间感情不和离婚的,设计财产分割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分清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是夫妻一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成本;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在离婚时,结婚以前财产是不需要被分割的。结婚以前财产怎么样界定也是需要明确的。
大家一般可以觉得,只须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获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获得,但结结婚以前已明确可以获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
结婚之前已实质获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结婚以前获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同意别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获得的,应当认定为结婚以前财产。
结婚之前虽未实质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获得的,如夫妻一方在结婚以前已经明确可以继承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后才分割获得上述遗产份额,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亦应当认定为结婚以前财产。
司法实践中,关于结婚以前财产的界定远远要比想象中的复杂。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诉讼,倡导结婚以前财产的一方应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哪个倡导结婚以前财产哪个就有举证说明财产是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假如举证不可以,那样法院一般会推定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为此,关于结婚以前财产证据的搜集、证明,大家建议当事人有必要委托专业的结婚以前财产风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