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步骤:1、依据资质标准,配齐职员,设施,社保等等条件。
2、购买法人卡,自然人卡,填写卡内资料,制作申请表。
3、筹备所有资料所需复印件及原件,将复印件分2册按顺序撞地,第一册为综合资料册,第二册为职员册。
4、使用方法人卡上报申请事情。
携带原件、申请附件材料、申请表去当地建设局核对原件,递交资料。
5、通过审批,获得资质证书或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未通过审批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重新申报。
建筑资质办理的基本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拥有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满足本标准需要的资产。
(二)具备满足本标准需要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职员、工程技术职员、施工现场管理职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备满足本标准需要的工程营业额。
(四)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